縱橫捭闔:亞太仲裁中心

前天在北京,中央政府和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簽訂《東道國協議》和相關的《行政安排備忘錄》兩份文件,意味着常設仲裁法院正式在香港開展爭端解決程序。

日後常設仲裁法院負責管理的程序,將可以在香港有效進行,並得到相關支援。這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有重要意義,也是香港法律服務行業轉型升級的一種具體表現。

多年來,香港一直扮演着亞太地區的法律服務中心平台角色。可是隨着內地市場擴大和法律行業日漸成熟,已經開始出現一些國際大型律師事務所,把中國區總部遷往上海,同時把亞太區總部遷往新加坡的趨勢,這為香港的法律服務行業帶來很大的挑戰。

仲裁和調解是法律行業當中比較新興的環節,也是特區政府多年來力推的行業。

不少知名的國際法律組織近年也紛紛來港設立辦事處。其中包括在二○○八年,國際商會的國際仲裁院在香港設立了首個巴黎總部以外的秘書處分處。在二○一二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香港設立首個內地以外的仲裁中心。

至於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也在香港開設亞太區域辦事處。去年年底,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也在香港成立,也是中國海仲委在內地以外的首個仲裁中心。

這一類知識型、高增值、掌握國際定標權的行業,正適合香港的發展階段,相信是未來的應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