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代父出庭認罪 官蒙在鼓裏

【本報訊】十九歲青年涉嫌代五十九歲父親在東區法院出庭認罪,負責核對被告人身份的法庭保安,原本曾核對身份證,但因父子兩人容貌相似,未有察覺青年出示了父親的身份證,讓青年以父親身份認罪,結果連裁判官也被蒙在鼓裏,判青年的父親有罪。青年準備交罰款時被人揭發,裁判官得悉事件後,立即撤銷父親的定罪,並要求警方調查事件,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父子兩人,暫准兩人保釋候查。

保安檢查身份證未發現

涉嫌代父認罪的青年是余×賢,其父余新華(皆譯音)被機電工程署票控一項「未能將最近的測試證明書備妥以供查閱」罪名,余新華原定於昨日早上九時半出庭應訊,同案還有另外兩名被告。余新華於九時半前曾經露面,但到開庭時未有再向保安報到。

據悉,當輪到該案聆訊時,余×賢手持父親的身份證,向法庭保安自稱是余新華。保安檢查身份證核對樣貌時,未察覺有異,更讓余×賢與其餘兩人一同就控罪答辯。另一名男被告曾詢問裁判官是否可以代妻子認罪,已即時被裁判官拒絕,但余×賢仍代父親認罪。裁判官以為認罪的是余新華本人,判罰款三百五十元。

往交罰款被揭 先後被捕

當余×賢離開法庭準備到會計處繳交罰款時,有機電署人員起疑,遂在庭外截停余×賢,結果揭發事件,並立即通知裁判官。余×賢被帶返法庭後,向裁判官表示誤以為可代父親應訊,裁判官要求警方調查事件。警方於昨早十時許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余×賢,其後在柴灣區以同樣指控拘捕余新華,父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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