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買官賣官 另類生意

在神州大陸,買官賣官早已不是甚麼新聞,但好像廣東茂名多達一百五十九名官員涉及行賄買官,則不能不令人嘖嘖稱奇。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整個茂名幾乎找不到一個清官,難怪醜聞曝光後,當地官場幾近癱瘓。據說買官賣官就好像做生意一樣,明碼實價,從科長數十萬元到副市長數百萬元不等,如果條件相同,則採取價高者得。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沒人幹,這些花錢買官的人絕對不會做賠本買賣,一旦權力到手,必然拚命撈錢,非賺取幾倍甚至數十倍回報不可,當地百姓說辦任何事都要塞「紅包」,豈是無因。試想想,世界上還有甚麼生意的回報率比在中國當官更高嗎?

令人莫名其妙的是,當局竟輕輕放過這些花錢買官的人,當中六十三人被免職,其餘只是受到降職、調整崗位或「警告」等處分。行賄買官本來就是嚴重罪行,何況這些官員本身必定也涉及不同程度的貪腐,當局不是順藤摸瓜,追究到底,只是予以免職、降職或調整崗位等所謂處分,根本就是包庇和放縱,至於所謂的警告,更是侮辱百姓智慧。

見微知著,從茂名集體買官賣官的醜聞,就可以知道整個中國官場已經爛到甚麼程度。有人說,當今腐敗超過歷朝歷代,絕對不是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