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單有真相!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日前決定,介入調查多名泛民議員涉嫌收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巨額捐款但無申報的投訴,要求相關議員提供單據作證,隨即引發工黨主席李卓人自爆曾「私吞」巨款長達九個月。另外兩名涉事議員民主黨涂謹申及社民連梁國雄,昨日不約而同採取「拖字訣」,表明要先向監察委員會問責,然後再一次過向公眾詳細交代及回應事件,疑似將立法會的調查當作「遮醜布」。前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直言,議員有無申報收錢只是程序問題,會否構成利益衝突及影響議員工作才是最重要。
自捐款醜聞曝光後,多次迴避傳媒查詢的涂謹申,昨早現身一個電台節目,他繼續堅稱沒有收過黎智英捐款,又推說要待監察委員會向他發信後,才可作出回應。
梁國雄出席一公開活動時則重申,僅於去年收過黎智英五十萬元捐款,款項現存放於某間律師樓,但無收過另一筆據稱在今年六月捐出的五十萬元捐款。
問及能否提供相關銀行單據作證及公開有關律師樓的名字,梁國雄推說會在十日內向監察委員會提交報告,之後再一次過向公眾交代,「依家我嘅責任係向委員會問責」。他又首次表明,會向其他社民連成員查詢有沒有收過該筆「消失」了的五十萬捐款。
機密檔案顯示曾在去年二月,以個人名義收取黎智英三十萬元捐款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昨午出席了一項示威活動,並有上台發言。但他趁示威活動發言人接受傳媒訪問時「快閃」離開,令記者無法就捐款醜聞進一步質問他。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權及調查範圍,僅限於議員有否依例公開申報利益,而非收受有關利益是否恰當。吳文華昨於電台表示,議員有無向立法會申報收受利益,只是登記程序問題,議員應考慮收受利益會否影響議會工作,最終是否接受捐款,議員要自己判斷,並非只要有申報就一定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