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官員、議員身家首次「大晒冷」!澳門新例《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今年四月生效,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等均要向終審法院申報所持的物業、公司股份等財產,相關資料更於網上公布,讓公眾查閱。澳門政府人員及立法會議員身家曝光,當中的「票王」立法會議員陳明金,更成為「物業王」,擁有逾四百個住宅物業、舖位、寫字樓及車位;亦有官員申報未持有不動產。本港立法會議員認為,澳門官員及議員的申報資產方式較詳盡,本港應予以倣效。
澳門第五屆立法會三十三名議員在本月十六日宣誓就職,當中誰人身家最豐厚?在財產申報查閱制度下,一覽無遺。被稱為「票王」的澳門立法會議員陳明金,其財產及利益申報書長達十六頁,詳細列明其擁有的不動產、持有的企業及公司股份及非營利組織的成員身份。
資料顯示,陳擁有五十三個住宅樓宇單位、八十七個車位(六十七個自用、九個借用及十一個出租)。舖位亦多達二百三十九個(一百六十四個自用、兩個借用、七十三個出租),作出租用途的寫字樓則有二十八個。而陳亦持有一百一十三間商業企業及公司的股份,並參與逾二十個非營利組織。
而賭王何鴻燊四太梁安琪申報擁有一幢自用的屋、三十八個作租賃用途的分層住宅樓宇單位、兩個舖位及十一個車位。梁亦持有逾三十間包括澳博及澳娛在內的公司股份,而她亦有擔任逾七十個非營利組織的成員。而高天賜則有一個物業及一個車位。區錦新則屬「無產」一族,並無任何物業、車位及公司股份,只有參與四個非營利組織。
至於屬「澳門三大家族」的崔家,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立法會議員崔世昌及崔世平,雖然家世顯赫,但三人申報的財產亦不及陳明金。崔世安擁有六個不動產物業,分別為一個自住單位、一幢租賃用途的兩層高房屋、三個自用車位及一個擁有五成業權的內地自住房屋。
崔世安的胞兄崔世昌則有兩個與配偶聯名擁有的自住住宅單位、四個分層樓宇中的住宅單位,其中一個為租賃用途、兩個自用的寫字樓單位及一個擁有五成業權的內地自住住宅單位,而車位亦有五個,並持有十多間公司的股份。而崔世安的堂弟崔世平,擁有三個自住用途的單位及九間公司的股份。
澳門司長方面,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申報六個物業,當中三個為自住單位、一個自用車位、一個外地單位及一幅面積約五百平方米的外地土地;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則申報兩個住宅單位物業;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申報七個物業,當中三個單位、四個車位。
由於澳門當局未有硬性規定官員申報資料的內容,有局長連所持墓穴及電單車位亦詳細列出,亦有高官自稱「無產」。澳門前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在不動產項目中申報擁有四個墓園的穴位;消防局長馬耀榮亦申報擁有兩個電單車車位。至於海關關長徐禮恆、民署管委會代主席黃有力及法改局長朱琳琳則表示沒有不動產。另外,亦有個別官員及立法會議員仍未申報。
53個住宅樓宇單位
87個車位
239個舖位
28個出租用途的寫字樓
持有113間商業企業及公司的股份
1個自住單位
1幢租賃用途的兩層高房屋
3個自用車位
1個內地自住房屋 (擁有50%業權)
3個自住用途單位
9間公司股份
1幢自用的屋
38個作租賃
用途的分層住宅樓宇單位
2個舖位
11個車位
持有逾30間公司股份
2個自住住宅單位(與配偶聯名擁有)
4個分層樓宇中的住宅單位
2個自用的寫字樓單位
1個內地自住住宅單位(擁有50%業權)
5個車位
持有10多間公司的股份
圖/文:專案組、 靜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