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澳門外,香港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和立法會議員亦需申報個人利益資料。
根據行政會議網站資料,特首梁振英及太太梁唐青儀分別在本港及新加坡共擁有三個及兩個住宅物業;梁唐青儀亦在英國全權擁有兩個住宅物業;至於公司股份,梁振英為一間公司股東;而其餘公司股權則以信託形式持有。
另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及妻子在中西區共同擁有一個住宅單位連車位;而其妻子則在中西區及東區另持有七個住宅單位或商業單位,可謂是眾高官中,申報最多物業的高官。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擁有三個物業,而其丈夫則另持有一個住宅單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擁有兩個寓所,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持有兩項住宅物業及一個車位。至於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則申報妻子及家人持有一個住宅單位連同兩個車位,而妻子在澳洲則擁有一個住宅連一個車位;而陳亦持有一間公司股份。
本港立法會議員毋須申報持有物業數量,根據立法會網站申報資料,劉皇發、石禮謙、林大輝、毛孟靜、田北辰等共十九名議員,在本港及內地或海外均有物業,劉皇發並持有七十九間公司逾百分之一股權,為眾議員之冠,其中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主動申報擁有廿六項物業。
而李卓人、劉慧卿、譚耀宗、王國興、梁國雄等十名議員,均為沒出任董事、沒有物業及沒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