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向誰道歉 為何道歉

「爆粗」女教師義憤填膺,慷慨陳詞,對心中認為不公義直言不諱,且事後已為用詞不當公開道歉,又何須在事過境遷的今日,再向涉案警察道歉。

也許,若女教師感壓力難抵,可考慮如下陳述:「警察,我對你們的觀感乃多年累積,至今未變。故當日街頭痛罵乃由衷之言,絕無收回餘地。我深感悔疚者,惟對你們的母親出言侮辱。我與她們素未謀面,故不應把對你們的不滿,發洩在她們頭上。謹此向令壽堂致最深切歉意。」

這或是對學生的最佳思考教育:勿以為凡事說句「Sorry囉」,就可蒙混過關。若要道歉,亦必須先搞清楚「向誰道歉,為何道歉」,才算得上是切切實實的道歉。至於有人認為警察只是「打份工」,不應受到當街被罵的對待。但此說法並非事實全部,事實是,警察打的工是行使可置人於死的莫大公權力,而警察濫權乃司空慣見,故市民行使自由社會的監警權乃合情合理,深明「有權者必濫權」之智慧公民表現。

「爆粗」女教師罵警一事備受爭議。異議者或可指她「濫用」公民監警權。但縱然如此,所謂「濫權」亦只不過是「爆粗」而已。況且,警察還可以「阻差辦公」、「在公共地方行為不檢」等控罪予以制衡。

相對之下,警察濫權的後果就嚴重得多——人命傷亡、冤獄、貪污腐化,可以使香港淪為臭港。懇請社會千萬不要因為女教師「爆粗」一事而忽然輕重不分,把更危險的濫權忘記得一乾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