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漢廬案強嬸被指誇大收入

【本報訊】逾八十年歷史的元朗新圍村村屋「漢廬」業權爭奪案,昨於高院續審,○八年購得上址的發展公司興訟,要求聲稱佔住上址逾五十年的老婦「強嬸」一家遷出。強嬸堅稱多年來靠打工及執雞糞賺錢交差餉,原告律師質疑她誇大收入,又指實際上是由他人繳交差餉,強嬸對天發誓指絕無說謊。

向法官伸冤遭迫遷

她作供完畢後一度不肯離座,並趁機向法官「伸冤」被迫遷:「法官大人,你叫我去邊度住?我寧願死喺法庭度!」最終由兒子攙扶離開。

原告Civic Limited ,被告依次是七十八歲老婦余綺妙(強嬸)、她兩名兒子及其他佔用漢廬人士,被告一方則提出逆權侵佔「漢廬」。

原告律師質疑強嬸,指她在七十年代後期任紗廠工人的月薪約有五百至八百多元不等,雖然她自稱執雞糞月入高達三千元,亦難以兼顧生活費及繳交一年超過四千元的物業稅等開支。

強嬸否認誇大收入,並且甚感勞氣,更責罵原告的律師:「你唔好成日『蝦』阿婆先得o架?」

案件編號:HCA 2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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