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嶺南大學巿場學系三年級男生在校內宿舍內得悉女廁出入口密碼後,去年十一月以手機入內偷拍女同學出浴照,被當場逮着,被告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之前曾狠批犯盜竊案嶺大生的裁判官李唯治,再在庭上遇嶺大生犯案,他嚴斥被告讀書不明理:「身為大學生,咩叫公道、咩叫己所不欲、咩叫尊重,你都一概不明,甚至廉恥你都唔知!」惟他最終網開一面,輕判被告社會服務令一百四十小時。
被告劉國熙(廿二歲)在事發後獲校方恩准繼續上課,現已完成課程畢業。辯方求情時透露他事發後屢遭同學及朋友排斥,同齡女事主亦跟他絕交,使他心情低落難過得想自殺,最終經朋友說服才「回頭是岸」。辯方又聲稱被告當天路經女廁外,因聽見內有奇怪水聲,好奇下才入女廁並以手機拍照,想不到拍下事主出浴照,強調非有意圖偷拍。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不接受其辯解,更狠批被告「做埋啲可恥行為,甚至自殺,根本係懦夫,絕對唔係負責任嘅態度」,又指被告雖讀書但不明理、毫不成熟,斥責「呢個大學生做事一塌糊塗!」辯方又呈上嶺大副教授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已深感懊悔及積極面對過失等;李官雖在庭上痛罵被告,但最終仍給機會改過自新。
案件編號:TMCC 236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