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三個碩士學位,並正修讀神道學碩士課程的患有青光眼中年漢,涉嫌在港鐵車廂趁落車揩摸女乘客下體,遭便衣巡警目擊拘捕,並在其背包檢獲利刀。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但否認非禮罪,惟經審訊後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否認有刻意摸人,聲稱其右眼視力已全失,左眼亦只餘下少許視力,往往要長達十秒才能夠分辨男女,更反駁指控道:「連人都唔知喺邊,點知陰部喺邊?」
文姓警署警長供稱,他去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巡邏時,在紅磡港鐵站看見被告歐景光(四十八歲)登車,之後不停望向女乘客,他與同袍起疑遂展開監視。當列車駛至九龍塘港鐵站,被告注視着剛上車的女事主A(廿二歲),並行近A身邊用左手往上掃向A下體,文遂上前拘捕被告。在醫院任職的A作供說,當時很多人上車落車,故看不到摸她的人。
被告裁定非禮罪表證成立後自辯時透露,他原任職電子工程師,自○四年起開始進修,並獲得社會科學等三個碩士學位,而他為參加傳道工作,案發時全職攻讀神道學碩士課程。
被告說,他在廿三歲患上青光眼,右眼視力全失,左眼亦只餘下中間部份可視物,他領取了當局的「殘疾人士登記證」,並被分類為「視覺受損致全盲」,日常眼睛需要三至四秒才能聚焦,更需長達十秒才能分辨男女,「(案發時)咁短時間內,根本分唔到男女」,又指當時落車因人多擠迫,他遂用左肩「開路」,期間手背或觸及他人,但絕非刻意。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唔睇都知陰部喺邊」,被告加卻反駁:「人都唔知喺邊,點知陰部喺邊?」
至於被告承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管有一把摺刀及瑞士軍刀,被告在警誡下聲稱一把刀用作鎅紙,另一把則用作自衞。
案件編號:KCCC 90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