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模特兒公司東主涉與生意夥伴,藉詞公開曾當o靚模的前女友之吸毒及性愛片段,從而勒索前女友十萬元,涉案東主早前被裁定勒索罪成,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九個月。裁判官斥責被告是案件幕後操縱人,利用事主背景,逼事主就範,行為邪惡。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求情稱,二十六歲被告李偉廉過往生活檢點,行為良好,無不良嗜好,亦沒有財困,其父母讚揚他品性善良,過往努力工作累積經驗,以便日後協助年邁父親打理生意。
被告堅持自己無辜,但亦表示已深受教訓,日後會奉公守法。家人亦讚被告孝順,他以往曾赴澳洲升學,但是在得悉母親患病之後,即刻毅然返港照顧母親。辯方指被告在案中無金錢得益,亦未曾使用暴力。
裁判官駁斥指,被告只因東窗事發才無得益,他又在幕後操縱生意夥伴犯案,利用事主背景逼事主就範,手法已令事主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惶恐度日,形同遭受暴力對待,故必須判囚。
控罪指被告與曾任歌手的生意拍檔馮浩男(二十二歲),於去年六月二十三日勒索二十三歲女事主交出十萬元。馮浩男早前認罪,將於四月二十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 252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