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班子須中央任命

【本報訊】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特首當選後,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並將於今年七月一日就職。候任特首在當選後至就職期間,需盡快籌組新一屆政府的政治領導團隊,包括向中央提名主要官員人選,再由中央任命,亦需物色行政會議成員及其他政治委任官員,與現屆政府做好交接工作。而候任特首辦亦已於上周投入運作。

候任特首當選後需盡快籌組其領導班底,包括司、局長等主要官員人選,但有關人選需得到中央任命。而行政會議成員及其他政治委任官員亦需候任特首物色。

候任特首亦要在其競選承諾的基礎上,籌備制訂新政府的施政計劃,並與現屆政府做好交接安排。另外,候任特首亦要開始廣泛聯絡社會各屆,出席各類活動。

政府行政署已裝修中環舊政府總部西座十二樓,作為候任特首辦的辦公地方。公務員事務局會安排五名首長級人員及逾二十名非首長級人員於候任特首辦工作。

候任特首辦埋位交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劉焱會出任候任特首辦秘書長,並會與現任特首辦主任梁卓偉對口,正式開始政府的交接工作。而相關的部門,包括每一個政策局亦會有一份詳細的交接檔案或文件向下一任政府交代。候任特首辦將會運作至今年六月卅日。

政府昨日已立即為候任特首提供政府車輛及G4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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