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後翌日出院 病翁枉死歸途

病人經治療後康復出院,原屬喜訊,惟有病人出院後尚未返抵家門已告暈倒,再送返醫院搶救後不治,病人家屬痛斥醫院未有仔細審視病人情況即倉卒安排出院,懷疑病人猝死或與此有關。關注團體促醫院必須詳細交代事件,以釐清當中是否涉及判斷失誤或行政失當。

現年七十四歲的陳伯獲將軍澳醫院排期於七月十五日入院接受小腸氣手術,翌日上午即被要求出院,陳先生指其父於手術後曾因腳痛未能行走,但醫護人員僅囑自行向該院租用輪椅。

陳指當時家人因現錢不足無法支付一千元按金以租用輪椅,而非緊急救護車又需下午四至五時才能安排車輛,陳遂與母親陪同老父乘搭的士回家。

腳痛行唔到 無醫生理會

然而,當三人下車後步行不足二十米,陳伯即告暈倒,陳先生需再急召救護車將父親送返醫院,惟因情況急轉直下,陳伯於同日下午離世,「一早講咗畀醫護人員聽,話阿爸腳痛行唔到,但又冇醫生嚟睇吓,點解係都要佢咁急出院?」 陳不滿該院罔顧病人情況,令老父枉死。

至於再入院後的搶救程序,陳先生亦大為不滿:「原本喺急症室搶救緊,點知突然送佢上病房,之後又要再搶救,究竟咁做有冇阻延救人?」

第二次急救 終惡化不治

將軍澳醫院發言人指出,病人傷口愈合情況良好,醫生評估病人臨床情況穩定,適合出院。根據護理紀錄,當時病人血壓、脈搏等維生指數正常,病人亦能在監察下自行走路。同日,病人因暈倒送抵急症室時呼吸已接近停止,經搶救後回復心跳,遂由急症室醫生陪同下轉送病房。由於病人送抵內科病房時情況再次轉差,醫生為病人進行第二次急救,惟病人情況持續惡化不治。該院已將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

「老人家手術後體能會差啲,體力未必可以咁快恢復,有需要加強護理同跟進!」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認為,一般情況下,病人一旦暈倒後果可大可小,當中尤以長者為甚,倘接受小手術後被評估可以出院,院方亦應考慮轉介復康醫院,讓年長病人休養數日才出院。張指事涉及病人猝死,促院方須詳細跟進及交代。至於事件是否與出院安排有關則須交由死因裁判法庭跟進。

記者:徐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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