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碼:僭建之火兩個聲明

香江僭建之火燎原,燒到了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問責高官副局長、局長,以至頂層特區之首煲呔曾身上,如今隨着煲呔曾的最新聲明,僭建之火是否到此為止呢?

恐怕未必。因為僭建物究竟是甚麼東西,好像尚未得到終極澄清,仍未真相大白也。

我們先看煲呔曾對自己物業是否有僭建物的看法。

首先,他在五月三十一日本報獨家踢爆當日上午發表談話,最主要一段如此說:「事實上,屋宇署曾經視察過大廈,並於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發信,要求單位業主,即是我擁有的公司,拆除單位抽氣扇上一個小簷篷及外牆的花架。我當時已立即進行拆除工程……除此以外,自從我買入單位以來,屋宇署並沒有就單位發出其他通知,要求我處理露台的玻璃窗或單位的其他部分的建築,所以我一直以來沒有想到有其他問題,而據我理解,露台設有玻璃窗不一定是違規建築。」

好了,屋宇署在六月一日晚上九時三十分發表聲明,主要有以下兩段。第一段:「根據實地視察的結果,屋宇署發現該單位以大型玻璃嵌板圍封客廳外廊的工程需要根據《建築物條例》跟進。屋宇署會按現行政策向單位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業主自行安排清拆上述玻璃嵌板或聘請認可人士,證明該工程符合相關附屬法例的要求。」

第二段:「就傳媒進一步查詢屋宇署在二○○六年針對該單位進行的執法工作,署方解釋當年麥當勞道64號屬屋宇署大型清拆外牆僭建物的目標之一……當時屋宇署基於該行動的範圍,並沒有檢視該玻璃嵌板圍封工程。」

僭建看來已確認,真相大白了吧?非也。煲呔曾六月一日晚上九時四十八分的聲明說:「為消除一切疑慮,我已委託專業人士,根據屋宇署的勸喻,安排盡快清拆現有的玻璃板,並跟進如何根據法例要求重建合符標準的客廳外廊。」

消除疑慮,跟進勸喻而已,僭建問題未終極解決也。

史進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