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中國判處間諜有錯?

諜報豈是等閒之事?據聞世界上就有六大情報機構,事實上,單就美國而言,已經有十多個情報部門。諜報是一種以身犯險的工作,通過滲入別國前線收集情報,為所屬國家爭取戰爭有利條件,增加戰勝敵國的最大機會。至於被間諜盯上的國家,一旦抓起間諜,為防國情洩露和追查事件來龍去脈,以嚴刑逼供實在不足為奇。

中國以「竊取國家機密罪」判處某美籍華裔地質學家八年的有期徒刑,事件本身就像一顆小石子在路邊不為人特別注意,但偏偏美國猶如驚弓之鳥,立即發表聲明,質疑中方審訊不透明,甚至要求中方釋放有關人士。

或者是出於照顧擁有美國護照人士的立場,但觀乎近日美俄諜報新聞的戲劇性,以及美方對俄間諜事情的處理,我們不禁再一次懷疑,美國對處理間諜的雙重標準,是否到達無藥可救的地步?

譬如說,美國自詡司法公正,但在處理「安娜‧查普曼」這名俄國美女間諜的手法中,表現出一種違和感:美國政府及傳媒不斷塑造查普曼的身世,刊出她的家庭背景、她的私生活及秘照;說她婚後性情大變、貪慕虛榮,甚至思疑她誘惑英國上議院議員、接近威廉和哈利王子等。說穿了,美國事先單方面認為她是間諜,甚至未經法院審判便以傳媒輿論先行抹黑她、「處決」她,這又是哪一種公平公正的審訊呢?

中國審判間諜的程序,依據法律一板一眼的去做。外國政府不理解,反指中國未夠公正。難道釋放間諜才是公平公正?歸根究柢,都是中國軟實力不足,連判處一個間諜都會冒犯了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