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規定凡小巴設有安全帶,乘客便必須佩戴,惟警方執法效力卻成疑。經常乘搭新界專線小巴403線、403A線及96B線的羅先生指出,長期有小巴乘客未有佩戴安全帶,惟從未見警方執法,「依家成日都有好多人冇扣安全帶,又唔見警方查車,有法例都冇用啦!」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批評警方執法不力,令法例形同虛設,「法例雖然已經制訂咗,但都要警方去執法先得,如果唔係就有等如冇!」王促警方必須嚴厲執法及加強宣傳教育,並向公眾交代執法情況及進展。
警方發言人指出,一向有定期展開全港或地區性的行動打擊違例小巴,以及檢控沒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接獲轉介後,警方會在日後行動中,加強在投訴所指的小巴路線進行打擊行動,以收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