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斬死鄰居無業漢判誤殺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半夜闖入獨居的女鄰居住所將她斬死案,六女一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六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卻大比數裁定他誤殺罪成。控方庭上透露被告被兩名精神科專家診斷患有妄想性精神分裂外,六年前他亦因毀壞鄰居大門被定罪,被判入小欖精神中心四個月。法官現先索閱被告的進一步精神報告始判刑。

疑患精神分裂

五十歲被告凌偉明,昨聞判後並無特別表情,他被控去年六月廿五日於大澳龍田邨天寧樓,誤殺五十七歲女死者馮志英。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若認為被告受精神病影響而犯案,可判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要判減輕刑責下的誤殺罪成。被告現收押至下月五日判刑。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中五教育程度,曾在地鐵當駕駛訓練員,九六年開始失業,被告稱有心臟病。控方指被告○四年因毀壞鄰居家門被判刑事毀壞罪成。

案情指,案發日凌晨兩時許,死者致電管理處求救,管理員到單位查看,見被告滿手鮮血步出,警方到場發現死者跪在浴室,身上被斬四十多刀死亡,當日下午東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 32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