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癡白不癡:私刑的對與錯

這數天警察疑似以協助執達吏執行法庭命令為由,疑似在旺角一帶進行清場。

除了疑似搬走佔領者的物件之外,警察還疑似睩大對眼,疑似揮動警棍毆打示威者。每遇有人疑似路過或疑似叫囂,一班疑似被怒意衝昏頭腦的警員,就會疑似衝上前作出拘捕行動。

然而每當有佔領者疑似已被制服,這班疑似失去理智的警員都會疑似繼續揮動警棍以及疑似以拳頭繼續毆打那些疑似倒在地上並且疑似毫無反抗能力的示威人士。

更有疑似收費電視台職員手拿疑似長梯進行疑似採訪活動時,被警方疑似當場制服並疑似毆打,事後警方疑似聲稱該電視台職員襲警,但疑似自知理虧,於是及後又釋放該名電視台職員。

有市民甚至只是路過,也被疑似警員疑似棒打後頸。

這些數天前還必須在暗角進行的疑似私刑,這數天以來都可疑似光明磊落地在鏡頭前進行了。

有疑似警方支持者疑似繼續支持警方,說的不外乎「你哋自己犯法在先,畀人打死與人無尤」、「打得少喇已經,打多幾吓」、「你睇美國警員開槍殺人都唔使坐監,警察有權咁做」,聽得人一額冷汗。

立場不同真不要緊,只不過做人必要在大事大非前停下來換位思考,認真想一下面前的對跟錯。

我只知道,無論對方有沒有犯法,當對方已無意反抗並且倒在地上,警員再疑似施以暴力的話,那就是私刑,是任何國家都不被允許的。

只要認清這點,無關藍黃,誰都應該譴責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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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曦 舊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