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陷乃人禍 基建安全耳邊風

「海恩法則」一再告誡人們,任何嚴重的工業事故都有徵兆,背後的苗頭和隱患眾多,惟有得到足夠重視,才能夠避免事故發生。內地基建安全生產事故屢遏不止,多與人禍分不開,根源問題還是責任心缺失,總是將人命財產安全當作兒戲。

廣州地鐵十一號線施工區域早前發生坍塌,三名途人不幸墮坑,慘遭活埋,直接經濟損失逾兩千萬元。事隔近半年,事故調查組日前終於公布調查結果,並給出三個直接原因,一是地盤以暗挖法施工時遭遇沙層和強風化層等特殊地質環境因素疊加,引發拱頂透水坍塌;二是路面人車及建築物密集,令勘探工作受限,施工單位未能充分了解應對;三是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意識不高,期間曾兩次出現滲水等徵兆,卻無加強安全防範和地面警戒,終致釀成人員傷亡。

口號多多 乏人理會

老實說,三點原因都可歸結於人的問題,地質因素只是一種客觀存在,只要事前做足勘探工作,再就工程作詳細比對分析,便完全能夠作出正確判斷,可否挖隧道建地鐵應該一目了然;既然決定開工,便應視作已經排除了地質風險問題,故於事發後再去扯一大堆的「特殊地質」理由,實在很無聊。但這種做法又很流行,像甘肅蘭州早前曾頻密地發生路陷事故,當地天然的黃土地質也就屢屢成為擋箭牌;多次發生塌陷的青島地鐵更厲害,哪怕負責施工的分包商主動自揭偷工減料,對方仍一口咬定是地質環境所致,不由得你不服。

可以見到,本次事故中施工單位的責任十分突出,譬如負責地鐵項目的常務副經理卻不去地盤檢查,項目總工程師面對數次滲水等徵兆竟仍無動於衷,又擅自修改施工方案,不作全面精準地質勘探,塌陷後更無人及時對路面進行圍蔽警戒。一系列的疏失錯誤令事故成為必然,從而印證了安全生產領域另一個「梅菲定律」的存在,即「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就一定會出錯」,只要導致災難的方式存在,必然有人會選擇去做。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安全生產重於一切」,類似的口號要求很多,當作耳邊風的人更多,或是平時喊得少,出了事喊得多。事後每每表示教訓深刻,要舉一反三,這種說詞早已聽得人耳中結繭,結果地鐵、隧道、鋪路等工程還是說塌就塌,說陷就陷,以至走着走着人就沒了,何其恐怖。中國向有「基建狂魔」之稱,大興土木幾十年累積的GDP成功令其躋身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貢獻與得益都很大,所以在官老爺眼中,再多犧牲幾條人命亦值得。如今受疫情影響,當局為加快經濟復甦,又出台不少利好政策,基建投資規模想必不會小,瘋狂展開的同時,不知又有多少人命會被犧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