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北省公安廳前常務副廳長、應急管理廳廳長郭唐寅,因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昨日被湖北省紀委監委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郭唐寅涉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五項罪名。他的違紀所得由省紀委監委沒收,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指,郭唐寅利用職權插手司法活動,充當惡勢力的「保護傘」;又明知他人不構成犯罪,指使下級公安機關以刑事立案偵查;隱報持有多套房產和多個證券帳戶,佔用管理對象住房和參與賭博活動等;利用職權在案件查辦、升職等,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數額特別巨大的他人財物。
此外,甘肅隴南市紀委周一通報四宗官員涉黑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例,分別點名禮縣公安局洮坪派出所前輔警王強、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前所長李錫,前副所長馬金龍、武都區曾街村黨支部前書記張四平,以及西和縣杜林村前黨員劉勤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