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富商死緩沒收89億元

山西呂梁柳林縣首富陳鴻志涉黑案,昨日(5日)在該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陳鴻志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採礦等十多條控罪罪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其黑幫組織名下八十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八十九億港元),對其名下公司罰款四十億元(約四十五億港元)。同案七十七名被告則按照罪行嚴重性,入獄十四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

審理查明,陳鴻志等人自二○○五年起以經營的企業為依託進行犯罪,翌年底形成以陳為領導、成員達七十多人的黑社會組織。他們以開設公司、企業等方式「以商養黑」,通過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採礦、騙取貸款和票據承兌等手法「以黑護商」,攫取巨額利益。

他的組織多年來犯案百多宗,其中越界盜採相鄰企業煤炭資源總量價值高達四十億元(約四十四億六千萬港元);長期通過虛構合同及發票,騙取多家銀行貸款近六百億元(約六百七十億港元),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管理、煤炭資源生產的秩序。曾經有報道指,陳鴻志為了風水修改名下豪宅前的黃河河道,在家門口修建大壩。

搶奪資產 控制基層選舉

生於貧困家庭的陳鴻志曾加入武警,退伍後開始創業。他○三年承包多座煤礦,兩年後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在經營採礦的同時,開始涉足酒店、教育、農業等產業,鼎盛時期半個柳林縣都是其勢力範圍,他也被評為「山西省優秀企業家」。直到去年七月他被警方拘捕,其多年來的惡行才被媒體曝光。

其中提到,陳名下公司開採煤礦時,導致鄰近村莊出現嚴重地陷,村民試圖向政府舉報,卻被陳派人圍毆。陳後來還成立超過三百人的保安部隊,專門負責平息村民抗議。他為了搶奪礦產資源,還通過操縱基層選舉,將多條村的村幹部換成自己的人。

開罪陳鴻志的官員則遭到報復,柳林縣成家莊鎮前黨委書記陳秋平,因拒應陳鴻志要求,幫助他的同學當選鎮人大主席,家人多次遭到騷擾,連祖墳都被拆除,最後被迫辭職。柳林縣前縣委書記王寧,因未辦妥陳囑託的事項,被當眾掌摑羞辱。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