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打保護傘應一國一制

領導人說過,掃黑除惡必須跟反腐敗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果不其然,廣東省自今年啟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的專項行動以來,成績斐然,全省迄今共查處七十一宗相關案件,超過一百人接受包括開除黨籍、留黨觀察等不同程度的黨紀政務處分,另有十多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俗語說得好,朝裏有人好辦事,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提供庇護的方式五花八門,有的利用職務之便「協調」公檢法部門對相關人員「網開一面」,使其逃過法網;有的則與涉黑人員「稱兄道弟」,為涉黑骨幹人員提高「社會地位」;更普遍的是官員透過「入乾股」等形式,為黑幫分子承攬的違法工程項目提供保護,並從中取利。

別以為只有內地官場黑暗,香港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裏去。以和勝和前坐館泰國大毒梟「上海仔」郭永鴻為例,他跟前助理警務處長級別的警隊高層過從甚密,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前警司跟「上海仔」拍住到澳門「搵食」亦街知巷聞;「上海仔」年初嫁女,有前高級警務人員竟不避嫌坐埋主家席,更是親身示範如何「為涉黑骨幹人員提高社會地位」。

儘管當局對潛逃在外的「上海仔」祭起了通緝令,相信可壓制其氣燄,問題是香港與很多地方並無引渡協議,緝拿歸案始終有一定難度。設想香港早點像廣東省那樣大張旗鼓搗破犯罪分子「保護傘」,有人可能難以在外地風流快活。當然,說到被「保護傘」力撐者,相比起漢奸黎,「上海仔」只是小巫見大巫。君不見漢奸黎被指恐嚇記者、黑金禍港、策動佔禍,惡貫滿盈卻至今毫髮無損,「保護傘」在哪裏已呼之欲出。掃黑除惡既抓涉黑組織,也要抓後面的「保護傘」,在這方面,一國只能有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