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屋署懶取締僭建 天台屋死灰復燃

屋宇署任由天台屋死灰復燃!雖然屋宇署於一一年完成為期十年的清拆僭建物計劃,並修訂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惟天台屋問題未見改善,即使天台屋被封,很快又被人出租甚至霸佔居住,加上要找出業權人才可執法,往往無法拆卸天台僭建物,令樓下住戶飽受牆壁滲水、石屎剝落及衞生問題困擾。本報記者巡視深水埗及土瓜灣一帶舊樓,天台屋依舊舉目皆是,其中有住戶直斥屋宇署歎慢板,約十年前發出清拆令後,沒有再跟進,使天台屋租客驅之不散;有的則指天台住戶更改天台出口而接獲消防處的警告信。有學者直指,舊樓天台的業權複雜不清,令署方很難有效執法,故促請修改法例,才能有效取締天台屋問題。

屋宇署○五年發出清拆令,之後再畀多封信,就一路冇跟進,好似已經完成責任,清拆令完全冇意思!」居於土瓜灣譚公道一幢唐樓七樓的郭先生,為了天台屋問題,費煞思量。其大廈天台共有四間天台屋,其中一間被拆至爛蓉蓉;另一間原先去年成功封閉,並用鐵鏈鎖上大門,未幾卻有人聲稱為該天台屋的業主親人,帶同裝修工闖入屋內裝修,隨後更有人入住。「我哋曾經為呢件事報警,但差人話幫唔到我哋;屋入面有人,我哋又唔可以硬闖叫佢搬走。」郭稱,目前三間天台屋仍然有人居住,最令他不滿的是,其單位天花石屎剝落,以及牆壁長期滲水問題,估計與天台屋非法接駁大廈外的去水管道有關。

郭推測由於去水管接駁位置差,長期有污水從駁口流出,令他及樓上八樓單位的外牆長滿青苔,污水長時間從外牆滲入,導致其單位天花石屎剝落。

苦主孤身作戰 盼成立法團

他稱,八樓單位的住戶已經搬出,故現在只有他孤身作戰,與天台住戶周旋。他指因該天台的業權人為整幢大廈業主,因此希望盡快成立法團,利用法團權力並籌集資金,清拆天台屋及豎立圍欄,防止再有人搬入,甚至霸佔出租圖利。

郭先生表示,他居住大廈的天台遭天台屋霸佔多年,認為屋宇署執法不力。
  • 郭先生表示,他居住大廈的天台遭天台屋霸佔多年,認為屋宇署執法不力。

居於土瓜灣明倫街舊樓的業主陳先生,同樣受天台屋問題纏繞多年,亦曾因天台屋住戶改動大廈通往天台的出口,而接獲消防處的警告信。陳指天台屋住戶根本不會理會大廈事宜,「佢哋會話我係霸你呀,吹呀!」他坦言屋宇署「唔清唔楚」,因為這些天台屋已經存在多年,為何至今未有拆走。

深水埗的舊樓天台屋同樣嚴重,在大埔道就有不少有天台屋的舊樓,其中居於四樓的余先生稱天台屋被南亞裔人士租住,他們常將垃圾胡亂放在梯間,影響衞生,又常發出噪音。而租住五樓單位的陳太則指搬入上址只有一年,不認識樓上天台住戶。

「要告晒成幢大廈業主咁麻煩」

「屋宇署處理天台屋問題極為官僚,天台屋業權複雜,搵唔到業主,又或者要告晒成幢大廈業主咁麻煩,佢哋就唔理。」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批評,屋宇署為天台屋問題周旋十多年,惟至今仍然是沒完沒了,感到很荒謬。他指該署將不少工作外判,包括由視察至清拆天台屋,均由外判測量師及建築師負責,卻成效不彰。他認為水務署及電力公司均知道天台屋屬非法僭建,卻依舊供應水電,等同鼓勵天台屋的存在。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天台屋難於取締的關鍵在於業權,由於天台業權複雜不清,但署方卻要「出師有名」,在未找到業權人的情況下,署方可謂無從入手。他坦言即使找到業權人,再由署方發出清拆令,要求業權人清拆天台屋,但實際執行卻不容易及會引發糾紛。他稱,縱使成功趕走天台住戶,一旦再遭人霸佔,各部門包括社署及屋宇署等又當作新個案處理,歷時漫長,因此他認為若要解決天台屋問題,必須從修改法例入手。

屋署:依風險原則按序處理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屋宇署在清拆天台屋問題上是責無旁貸,不可依靠大廈成立法團去處理天台屋,始終法團在執行及對法律的認知有限。她建議署方管理層考慮聘請更多前線人員,紓緩前線人員壓力。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需按風險為本原則按序處理天台平台僭建物。署方人員在確定有關僭建物為新建或對生命財產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以及會嚴重危害健康或對環境造成嚴重滋擾後,會即時執法。任何人如未有遵從命令糾正違規情況,即屬犯罪,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查,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而署方進行執法行動,會聯絡其他部門,為受影響居民提供協助。發言人稱,根據紀錄,署方已向大埔道天台上址的業主發出清拆命令,並會繼續跟進。.

圖:關萬享 李西全

文:黃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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