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泛民金主的問題

黎智英作為香港泛民的大金主有兩大問題。一是泛民均屬政黨、政治組織與政治人物。

民主政治要求透明與開放,因此,泛民中無論收受黎的捐款與否都應公開其經費來源,以使社會知道他們會否被少數金主所左右和操縱,以及經費來源有否違反政治原則,例如來自外國政府或外國政黨組織。

立法會可以立法,例如選舉法要規定參選者申報所有經費來源,並禁止單一來源的上限。又例如建立政黨法,規範政黨的財政來源及與境外政治力量的關係等等。

民主政治不單只要求普選,更要求建立民主的制度、倫理和文化,不能容許要求普選民主的政治組織同時違反民主的倫理與文化。

二是黎的美國關係,據報章所述,似乎是美國極端的右派。例如他經常來往的前副國防部長沃爾福威茨。九七年至○六年,美國極端右派分子,也是美國國防工業、包括僱傭兵商業集團利益的代表者成立了「新美國世紀計劃」組織,主張重建美國武力,主宰全球。主其事者包括沃爾福威茨。這個計劃成為小布殊總統領導班子,也是進侵伊拉克的推動者。○八年民主黨奧巴馬當上總統,這批右派分子聲勢大不如前,但還是在美國的政壇(從軍事到情報系統)有頗大的影響力。

黎與沃爾福威茨的關係應該不止於投資緬甸的商業介紹那樣簡單。至少或可反映他們的政治傾向相近。於是,泛民在香港鼓吹民主民生,怎樣可以與美國主張軍事冒險主義的右派拉上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