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不要侮辱港人智慧

泛民政客接受淫賤黎秘密捐款醜聞曝光後,他們辯稱所有捐款都沒有附加條件,而淫賤黎亦指如果捐款有條件,就沒有人肯收錢云云。這不僅是狡辯,簡直是侮辱港人智慧。天下沒有免費午餐,除非淫賤黎嫌錢腥,或者錢多到沒有地方放,否則,他不可能在沒有任何條件、任何目的之下送錢給人花,如果說泛民政客收取黑金後沒有投桃報李,三歲小童也不會相信。

別的不說,早前多名泛民議員針對所謂壹淫媒被抽廣告一事,在立法會上興師問罪,擺出一副維護新聞自由的姿態,明眼人都看得出,這根本就是為淫賤黎保駕護航,政客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利益衝突的嫌疑水洗也不清。最不可思議的是,這班政客收到巨額捐款後一直秘而不宣,甚至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向立法會申報利益,單是這一點,已有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嫌。當年程介南被指「利益衝突」,只不過涉及數萬元,結果換來十八個月牢獄之災,從此萬劫不復,而這班泛民政客涉及的金額大得多,性質也嚴重得多,難道可以輕輕放過嗎?

近年來,立法會議員動不動就要求引用特權法調查,大事小事都不例外,其實最值得調查的就是這宗獻金醜聞,今次泛民政客會不會又是雙重標準,大家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