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包送曱甴 美心判罰款

【本報訊】美心集團旗下的酒家翠園,被指向食客出售「附送」半厘米長曱甴幼蟲的「加料」流沙奶黃包,食客進食時赫然發現,即時向食物環境衞生署舉報。翠園經營者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事後被票控一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罪,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案件原定昨於東區法院進行審前覆核,但被告突然認罪,即時被判罰款一千六百元,須在十四天內繳付。

涉案酒家是位於銅鑼灣廣場二期三樓全層的翠園。被告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被票控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五十二條(一),控罪指其在去年二月十六日出售的流沙奶黃包,與余姓購買人的要求不符,即該包附有一隻蟑螂的幼蟲。食環署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在過去三年間未接獲涉事翠園的任何投訴,而美心集團則對事件不作回應。

食客即時致電舉報

案情指,在去年二月十六日中午十二時,食客余潤智(譯音)與妻子到涉案的翠園用膳,他們點了多款點心,當中包括流沙奶黃包。當余的妻子想進食一件流沙奶黃包時,她發現包面上有一隻蟑螂狀的物體,余遂即時致電政府熱線投訴。

兩個多小時後,一名食環署衞生督察接報到場處理,他發現余枱上其中一蒸籠內的三件流沙奶黃包中,其中一個包的包面上黏有一隻半厘米長的蟑螂狀物體,於是他為該「出事」奶黃包拍照,及將該包放入膠袋中封好帶走檢驗。衞生督察並即時在酒家內作實地檢查,但未有發現害蟲出沒的迹象,環境衞生情況亦令人滿意;衞生督察向該處員工作出衞生教育後離開。

食環署化驗該「出事」奶黃包後,證實包面上的蟑螂狀物體是一隻蟑螂幼蟲。

案件編號:ESS2606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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