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提琴手私生子 可分遺產

【本報訊】中國中央交響樂團前中提琴手趙澎,○八年逝世無遺囑,遺產原由他妻兒等親人繼承。惟期間一名來自北京女子聲稱與趙誕下一名私生子,並興訟替兒子爭奪遺產。高院在趙澎家人拒絕提供DNA樣本的情況下,憑該北京女子提供的溫馨相片和DVD片段,昨確定該名私生子地位,判他可分遺產。

原告趙瀛,現年四歲,由生母吳梅梅代表提出訴訟,三名被告依次是趙澎遺孀周荔青、周的弟弟周立松及趙澎的長子趙唐(譯音)。

趙澎於○八年病逝,遺下妻子周荔青及兩名兒子。因他無立遺囑,遺孀周荔青可先繼承五十萬元遺產,再繼承餘下遺產的一半,而另一半則分給趙澎的家人。因吳梅梅指稱趙瀛是趙澎兒子但趙唐拒絕提供DNA樣本作親子鑑證,法官最後只能憑相片和DVD片段,判原告勝訴。

案件編號:HCMP 5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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