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淫女院童案 控方揭食偉哥 社工辯稱陽痿

香港註冊社工兼雲南「仁愛兒童之家」負責人,涉嫌性侵犯院內女童案續審,被告李國華昨出庭自辯時,否認曾與任何院童性交或有親密行為,更自稱陽痿,無法進行性行為。不過,控方指醫生報告顯示被告自○六年開始求醫治療性功能障礙,醫生處方「偉哥」給被告,而被告每年都有覆診。被告即解釋覆診只是定期檢查,並揚言寧願用錢救助兒童,都不會花錢買壯陽藥。

四十九歲被告李國華昨被控方盤問時,承認他○二年開始發現自己性無能,○四年求醫,至○六年三月才排期看到專科,醫生指他性能力屬中度,可以用藥物治療。他曾試過服藥,但有副作用,妻子便勸他不要食。

被告供稱他一歲患上小兒麻痹,一直行動不便,但因得過別人關心和恩惠,中學已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九六年雲南麗江大地震後已想幫當地人,○二年用了他八萬五千元公積金籌備在雲南成立兒童之家。

對於被指控曾性侵犯事主X及Y,被告多番激動地說:「無咁嘅事。」他稱從未到過X聲稱首次與他發生性行為的佛馨旅舍,與X等人到打洛鎮及布朗山外遊及留宿,或是在兒童之家,都沒與X發生過性行為。他又氣憤地說自己「有眼無珠」,請了曾在本案指證他的保母楊改英,指楊不但沒有在院舍留宿守護院童,又將房間鎖匙亂交給院童,令院童自由進出他的房間。

偏遠地與女童同房 稱為安全

控方卻質疑被告兩次帶院童外遊,當中多是女童,房租只是三、四十元,不明被告為何仍堅持與女童同房。被告稱外遊有時是為送院童回家或家訪,他行動不便,便找女童協助,也希望她們學習照料他人。他又指,留宿地點多在偏遠地方,與女童同房純為了她們安全。主控官又指,被告要院童叫他「乾爹」,是想在院童中建立威信,並指他用金錢物質引誘X發生性行為。被告否認說法,指院童自發叫他「乾爹」,他又否認對X特別厚待,他給X較多錢只因曾答應會供X的姊妹讀書。

案件編號:HCCC 18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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