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童割瘤亡 終不研死因

【本報訊】五歲男童黃皓亮○六年十一月在瑪麗醫院接受微創手術,切除胸腔附近腫瘤,最後失血過多死亡。死因裁判官吳承威決定不展開死因研訊,觸發律政司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入稟高院要求推翻吳官之決定,高院昨日否決律政司之要求,維持不開死因研訊的決定。

高院否決律政司要求

法官在判詞指,對黃童家長經歷喪子之痛深感同情,不過以本案證供而論,幾可斷定裁決必定是死於意外或死於不幸。此外,專家報告所提出的不足之處,純粹關乎高度專業知識判斷的範疇,無證據顯示醫管局有體制問題,導致類似慘劇不斷發生。故此由普通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根本無法給予建議,作死因研訊亦無意義。家屬欲追究責任,可循民事興訟。

本案是繼模特兒彭楚盈命案後,律政司第二次引用此例要求開死因研訊。高院法官對此亦解釋指兩案情況不同。彭案雖也可斷定裁決結果必定是死因不明,但因彭案有太多疑團,開庭有助釐清公眾疑竇;但本案不存此情況,故不應相提並論。

案件編號:HCMP 69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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