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否決律政司要求
法官在判詞指,對黃童家長經歷喪子之痛深感同情,不過以本案證供而論,幾可斷定裁決必定是死於意外或死於不幸。此外,專家報告所提出的不足之處,純粹關乎高度專業知識判斷的範疇,無證據顯示醫管局有體制問題,導致類似慘劇不斷發生。故此由普通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根本無法給予建議,作死因研訊亦無意義。家屬欲追究責任,可循民事興訟。
本案是繼模特兒彭楚盈命案後,律政司第二次引用此例要求開死因研訊。高院法官對此亦解釋指兩案情況不同。彭案雖也可斷定裁決結果必定是死因不明,但因彭案有太多疑團,開庭有助釐清公眾疑竇;但本案不存此情況,故不應相提並論。
案件編號:HCMP 69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