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商人行賄判監緩刑

【本報訊】被指出手「疏爽」的內地男商人薛板婕(六十四歲),於星展私人銀行開戶,投資有斬獲後為答謝銀行客戶經理,在○四至○八年間先後給對方共一百三十萬元「打賞」,銀行後來揭發經理涉嫌擅自收取報酬,薛因此惹上官非。他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昨判刑指其行為會影響到其他客戶及銀行利益,原應判囚;但鑑於銀行無真正損失,加上被告健康欠佳,故輕判他監禁九個月但緩刑一年。

辯方昨求情時,向法官提交多封被告公司員工的求情信,指被告為人闊綽,曾向多名有需要的員工借款逾百萬元;並指被告心臟和肝都有毛病,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DCCC 52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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