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區就業交津 遲半年實施

【本報訊】政府表明因受提升電腦系統及撥款程序所限,明年五月一日前在全港十八區推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機會好微」,意味大部分尚未獲資助的低收入人士,至少還要多等半年或以上,才能獲交津。此外,四十多個民間團體均要求政府放寬申領津貼資格,讓更多打工仔受惠。

團體促放寬申請資格

現時只有居於元朗、屯門、北區和離島等四個偏遠地區、月入低於六千五百元的低收入人士,方能獲交津。《施政報告》建議把支援計劃擴大至全港十八區,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邀請團體表達意見,普遍要求當局放寬申請資格。不過,勞工處處長謝凌潔貞表明,津貼由公帑支付,不可全不設限,並坦言新的津貼計劃也未必能滿足所有人士的要求。她又指,因提升電腦系統需時及需待立法會通過撥款,至少半年後才可落實擴大計劃,一切詳情則於下月中的檢討結果交代。

不過,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理事鍾碧梅指,本身居於慈雲山,每周有四天需跨區到太古、西貢等區工作,每月交通費五、六百元,但因每周工時不足七十二小時,未符合申領交津資格,要求取消限制。倩慧舍組員郭婉兒亦批評,「就業同有幾多資產有咩關係!」又指「車費一路加,我哋簡直係辛勞病死」。

議員馮檢基擔心,若新的交津援助以家庭為申請單位,遇有較高收入的家庭成員,便會令低收入者不合申請資格,導致個人問題由家庭承擔,建議當局彈性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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