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竊聽新聞材料 法官涉失職

【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踢爆,去年執法部門分別竊聽到五宗法律專業保密權及兩宗涉新聞材料的個案,事後他們雖向胡報告,但胡明言,因他無權聆聽竊聽錄音,無法核實是否如實報告,即使有人別有用心或不坦誠全面報告,也難以發現。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竊聽新聞材料窒礙新聞自由,而負責審批的法官亦涉失職,胡無權「聽帶」或令「濫權嘅膽咪又大啲」,促政府盡快修例保障私隱及新聞自由。

胡國興在去年的周年報告中披露,一名目標人物涉干犯嚴重罪行,事件涉及一名傳媒機構人員,法官審批時下令如涉新聞材料需向他報告,執法人員最終錄得二人的三段對話。另一目標人物告知報館記者一項執法行動消息,對話亦遭竊聽,其後執法人員在竊聽中發現報館刊載了消息,才向法官匯報事件,兩宗個案均遭法官撤銷授權。

執法部門又向胡報告五宗「無意間」竊聽到目標人物與律師對話個案,包括就保釋問題尋求法律意見、由律師樓致電目標的電話、律師的和解建議、商討即將展開訴訟的情況,以及尋求法律意見對話。其中一宗個案,執法人員雖明知電話或由律師樓打出,仍偷聽了三次對話。

胡國興:無權聽竊聽錄音

七宗個案雖也有向胡報告,但胡明言因他無權聆聽竊聽成果,無法核實執法部門有否失實陳述,又或曾否偷聽其他新聞材料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對話。他稱,其實前年初他曾聆聽另外三宗竊聽個案的錄音,但其權力遭人質疑,甚至遭批評他凌駕法律,故現正待當局檢討法例,他建議引入新的查核方法,可讓他及下屬抽查個案,聆聽竊聽成果,以及改善現行的稽核記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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