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時生效?
今日起生效,若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今日後簽署俗稱「落大訂」的正式買賣合約,兩年內物業轉手都要繳交額外印花稅。
2.適用哪類型物業?
只限住宅物業。
3.摸貨是否要交印花稅?
若無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只有臨時買賣合約,則按臨時買賣合約之間時間計算額外印花稅。
4.由買家還是賣家繳交?
法律精神是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印花稅,但一般市場做法是由買家繳交,並於買賣合約內列明。
5.若住宅物業業主財政或健康出現問題,急須賣樓,可否豁免?
難以證明,執行上有困難,暫無豁免,但近親轉讓、聯營公司之間轉讓、離世者物業轉移承繼人、清盤及破產個案、轉售政府,均可獲豁免。
6.公司轉讓物業是否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
無論是個人或公司都要繳交,但若轉讓公司,買家則可避過交有關稅款。
7.立法會未通過修訂《印花稅條例》,何以今日生效?
政府12月初提交立法會審議,列明今日生效,但要到法例通過後,稅局才會追收稅項。
8.可否延遲繳交物業印花稅?
簽署買賣合約後三十天內便要繳交印花稅,全面取消延遲交印花稅。若欠交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十倍罰款。
9.打算買層樓收租,可否做到六成按揭?
所有非自住、由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無論樓價多少,最高按揭成數只有五成。
10.現時自住物業價值五百萬元,打算換樓至市值約八百多萬元的物業,能否借足七成?
不可。價值八百萬元的物業按揭,理論上可借七成,但有總貸款額不多於四百八十萬元的限制,換樓至約八百萬物業,最少要預備三百二十萬元首期。
11.想投資工商物業,是否受影響?
無論樓價多少,按揭成數上限都降至五成。
12.今日簽約的物業買賣,是否受新例限制?
是。新措施即時生效,但是在十一月十九日或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借款申請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