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販車死兩人輕囚15月

中年菜販在農曆年卅晚凌晨趕工,於駕駛客貨車運菜時疑因休息不足致「瞌眼瞓」,越過對面線逆線行車並迎面撞斃一對騎電單車夫婦。菜販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法官昨指,意外令兩人死亡實屬嚴重,但死者生命價值與判刑不能掛鈎及比較,最終判被告監禁十五個月,停牌四年。死者家屬聞判憤言「死兩個判得十五個月,我接受唔到!」

四十九歲被告盧碧利,在家人經營的菜檔工作,他被控於今年二月十三日,在沙田大埔道危險駕駛導致盧坤龍(四十一歲)及陳翠萍(四十三歲)死亡,被告上月底已認罪,法庭押後至昨日量刑。

官:生命判刑難掛鈎

法官昨日判刑時指,本案量刑須考慮被告是否明知在休息不足下仍然駕車,以及被告犯案時會預知導致多於一人死亡。惟法官在考慮案情後認為,並無證據顯示被告當時察覺自己昏昏欲睡,而被告亦非駕駛載有多名乘客的旅遊巴,故他事前未能預計危駕會導致多人死亡。

「明明危駕判得咁輕」

法官坦言,明白事件對死者家人造成極大創傷,但無論判囚多少年,人死亦不能復生,無法彌補家人之創傷,死者生命價值與判刑亦不能掛鈎及比較,故法庭要理智判刑。法官指本案導致兩人死亡實屬嚴重,但考慮被告駕車廿九年從未有違反交通紀錄,意外後協助男死者救援,故額外減刑一個月,判囚共十五個月及停牌。

至於死者家屬在聞判後則大感失望,女死者母親搖頭道「人都去咗,坐十年都無用」,女死者父親則老淚縱橫說:「我唔係唔同情佢,但死兩個……佢哋(正值)黃金時間,白手興家,明明危險駕駛,都判得咁輕,對我唔公道,我接受唔到。」提到被告曾表示對意外深感內疚時,老父直言「有內疚都要對我哋公道!」家人坦言會就判刑申請上訴。

控方案情指,事發日凌晨三時,被告駕駛客貨車行經意外地點時,疑因瞌眼瞓越過對面線逆線行車。該處附近一名司機目擊,已即時閃起車頭燈及響號提醒被告但不果,未幾被告已與鐵騎夫婦迎頭相撞,兩名死者飛彈倒臥路面,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在現場並無發現煞車痕。

案件編號:DCCC 9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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