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非但未有協助工人,更被揭發落井下石、剋扣欠薪特惠金!有打工仔發現公司倒閉,為取回血汗錢而入稟申請僱主破產,主責協助受薪一族的勞工處竟無視工人權益,即使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已發放特惠款項,但已接收特惠金的勞工處卻遲遲未向工人發出支票,令工人幾近斷糧。立法會議員狠斥勞工處對拖延發放特惠金理據不足,亦欠受害人一個合理交代。
覃先生原於佐敦一間酒樓任職廚師,但酒樓卻於去年四月突然結業,遂於去年年中與工友一同入稟勞資審裁處,終獲判勝訴。「旺角勞資關係科話已經申請到破欠基金,仲好快會畀票我哋,點知到依家都冇聲氣!」覃雖多番向勞工處了解,惜仍不得要領。「次次追佢(職員)都話會寄支票,最後話九月點知又係冇!」早前又再度失業的覃坦言已山窮水盡,「依家都仲未搵到工,啲仔女開學又用咗一大筆,真係慘!」覃不滿勞工處未為打工仔提供協助,反而剋扣應得賠償。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現有破欠基金申請會由勞工處薪酬保障科處理,並承諾會在取得所需資料後十個星期內向合資格申請人發放款項。至於覃的個案,發言人指涉事公司今年四月被法庭下令清盤,受影響員工包括覃在內共十五人。覃的個案已完成審批,將與當事人直接交代事件,但對被指拖延處理發放款項的指摘,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不過,覃指勞工處職員雖曾主動聯絡,並表明支票將於九月廿七日寄抵,惟限期過後承諾仍未兌現,「我已經追到唔想再追,再追落去都係冇意思!」最後在十月四日才接獲支票。
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淑莊直指勞工處一再拖延發放款項,欠工人一個合理交代,「有咩理由咁耐都出唔到票又冇解釋?」陳指勞工處十星期內發放款項的服務承諾已破滅,「如果班工人唔合資格或者資料唔夠,就要同人講,而唔係拖住唔畀錢!」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潘佩璆則稱,勞工處發放破欠基金前處理文件需時,並會視乎受影響人數而動用酌情權,故人數愈少,發放款項的時間可能愈長,過去便曾有個案需時一年才獲發放特惠金。因應現有情況,潘認為勞工處應劃一發放破欠特惠金期限,「就算受影響工人唔多,都係等住啲錢開飯!」潘建議日後須增加透明度,主動向申請者定期匯報破欠基金申請進度。
記者 林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