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最近進行一項專項食品調查,檢測在白飯魚中含甲醛的情況,從市面抽取十個白飯魚樣本化驗,結果發現在慈雲山中心街市二樓的祥榮食品有限公司一個樣本含有甲醛,含量為百萬分之六百。食物安全中心考慮檢控該販商。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相信今次驗出甲醛可能是捕獲白飯魚後,在運輸或儲存時添加作防腐用途,而今次在白飯魚樣本檢出的甲醛含量,在正常食用下,不會對健康構成影響,但若大量進食,不排除引起腹痛、嘔吐。
食物安全中心指出,甲醛令人關注,因其透過呼吸道攝入人體,有致癌風險。不過,世界衞生組織認為,目前無足夠證據顯示,進食甲醛會致癌。
食物安全中心提醒業界,切勿在水產添加甲醛。根據法例,甲醛不准添加於食物作防腐用途,違例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半年。
食物安全中心已向有關商販發警告信,並正搜集足夠證據,考慮檢控,而有關商販已停售白飯魚,如發現其恢復售賣,該中心會抽取樣本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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