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徵收清水灣郊野公園五公頃土地,作為擴建將軍澳堆填區的所謂修訂令,原本下月一日生效,但在立法會六大政黨群起反對之下,迫於政治現實不得不突然轉軚,宣布建議押後十四個月至二○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如此策略性後退,所謂以時間換取空間,大家認為可以解決問題嗎?
在立法會有關小組委員會昨天的會議上,堅持反對到底的議員,批評政府押後生效日期無法讓當地居民安心,要求收回徵地擴建堆填區的修訂令。但律政司代表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則說,在現有規定下無法撤回修訂令,只承諾會與立法會及地區做好跟進工作。也就是說,只能押後不能收回也。
如此死咬所謂法律條文與規定,特區政府自己提出的東西竟然不能收回,這不是奇談怪論嗎?當年《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特區政府也可以收回成命,如今區區一個徵地修訂令,竟然令出如山,不可逆轉,不能收回,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當然,律政司的所謂法律權威要「讀死書」,邱騰華要自以為是,而特區政府不知管治為何物,任由他們胡搞下去,那也沒有辦法。但此事既已高度政治化,大家認為事態會如何發展下去呢?
第一,在下周三的立法會大會上,第一個可能出現的情況會是,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淑莊提出的廢除修訂令的動議遭否決,而政府提出的押後生效的建議亦遭否決,結果變成了修訂令可如期下月一日生效,那必演變成更大的政治事件,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勢被憤怒的居民與環保人士及愛護郊野公園市民包圍,無寧日矣。
第二,陳淑莊動議遭否決,政府建議獲通過,那就把問題推遲到二○一二年,但到時必定再次出現政治抗爭局面,特區政府如果仍堅持不能收回修訂令,唯一的選擇又是押後生效日期,給下屆政府添煩添亂也。
第三個可能,陳淑莊動議獲得通過,請問政府到時會廢除修訂令嗎?政府的押後建議還需要表決嗎?陷入憲制危機管治危機矣。
無論出現哪種情況,都是在自找麻煩,引火燒身。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