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開槍解款員 提訊候審

【本報訊】日前在銅鑼灣發生的解款員開槍案,涉案被捕的解款員昨解往東區法院提堂,控以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他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作進一步調查,並以控罪嚴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為由,反對他保釋,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十二月一日再提訊。

洋名Play Boy的卅六歲被告蔡志偉,昨出庭時仍身穿解款員制服,他被控十月三日在銅鑼灣告士打道三一○號前線觸覺商場的「HMV」外,意圖使陳奕龍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陳射擊。控方表示將案押後,以等候警方作槍械鑑證及搜查閉路電視錄影,同時又要索取被告的槍械訓練紀錄及其公司的槍械處理程序,目前控方證人有十四人,警方尚要聯絡另外九人調查。而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案件編號:ESCC 42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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