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中秋節期間,大批市民在新界北區及大埔一帶燃放數以百計的天燈及孔明燈,結果有殘骸跌落東鐵列車車頂造成火警。警方過去兩日在大埔及上水警區接獲多宗市民報案投訴,十四人更因在郊野公園範圍放燈,面臨被漁農自然護理署起訴。有北區居民直言對「漫天火彈」感到憂慮,有人更目睹天燈在自己居所外飄過甚至直接落在其天台,擔心會引火焚屋,倡議港府全面禁止放燈。
粉嶺圍是中秋節當晚其中一個放天燈熱點,有目擊者指,逾百青少年聚集在圍門對出廣場放燈,天燈隨東風往西飛,越過北區公園、上水火車站、彩園邨等地飛往塱原平原。不少天燈飛至半途墮落,部分更跌落北區公園內。記者昨日巡視區內,發現馬會道、新運里多處仍有未清理的天燈遺骸,其中兩盞更落在東莞學校及育賢小學外。
居於粉嶺華明邨卅四樓單位的居民梁女士昨在電台節目形容,今年天燈「五、六盞一排一排咁過……好似放飛機咁多,前所未見」,有天燈更在其窗邊飄過。在大埔唐樓居住的卓太則表示在天台發現天燈殘骸,險些燒着其衣物及盆栽。大埔區議員邱榮光則建議政府劃出指定場地供市民燃放天燈及孔明燈,並教導市民注意安全。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中秋節當晚發現十四人在郊野公園範圍燃放孔明燈,正考慮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任何人士在郊野公園或郊區非法生火或燃放孔明燈,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