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5旬父狎2女兒監14月

【本報訊】育有六女一子的五十二歲男子,因工傷失業十多年,要靠綜援維生,表面上與家人一直生活得相安無事,直至今年他其中一名女兒仰藥自殺不遂獲救,警方才揭發他在多年前先後非禮過其中兩名女兒。涉案父親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另一項非禮罪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雖然他獲其中一名受害女兒寫求情信以示原諒,但裁判官指他辜負女兒對他信任,判他三罪共監禁十四個月。

結婚逾20年育6女1子

五十二歲被告與妻子結婚二十多年,有六女一子,各人先後來港定居。被告先承認在九九至○○年期間,在柴灣一公屋單位,兩度非禮當時年僅十五歲大女兒X。案情指兩次事發時,被告趁晚上X與其他弟妹在客廳睡覺時,伸手入她的衣服內,摸她的胸部及下體。

但被告否認在○三年某日,在家中非禮另一名當時十四歲的第四女Y。現年廿歲的Y供稱,自她出世,生母便有棄養之意,幸得父親堅持,她才能繼續留在家中,故一向與父感情較好。

惟於○三年暑假某日,父親藉詞與她玩「啤牌」到她房間,再趁她疲倦入睡後,伸手入她的胸圍內捏她的乳房,她當時三度叫他:「唔好搞啦」,但父親未有理會,還再捏她另一邊乳房。

Y說自此便與父親疏離,她亦一直未有向人透露事件。她說與母親關係一直欠佳,母親要她做大部分的家務,又偏愛弟妹,而Y亦不喜歡與她們溝通,故她母親對事件一直不知情。

其母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時,卻堅稱與子女感情融洽,但Y自去年暑假與父母因零用錢問題爭吵後,便經常不回家。辯方律師陳詞時,更直指她因此誣衊父親。

案件編號:ESCC 254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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