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由政府贊助,青少年藝術體驗計劃的結業表演。長達逾兩小時的歌、舞、話劇節目乃學員以一年所學,在導師指導下自編自導,傾力演出。學員投射盎然朝氣,用眼睛說:「演藝創未來,我們做得到。」
與他們眼神接觸的剎那,肩頭突感壓力沉重,年輕時生平志願湧上心頭:「我離世時留下的世界要比父親留下的世界好。」面對這群青年人,捫心自問,我離世時的世界真的會比我父親離世時的世界好嗎?看表演的歡愉,即時被無能為力的沮喪取代。
舞蹈員把雙手放在一起,演飛鳥翱翔形態,對遠遠天際展示盼望。然而,政府斥資讓他們演展翅高飛之同時,卻在他們周圍築起令他們飛不起來的「鳥籠」。
青年醉心演藝追求突破,因為若不突破,便前途渺茫,終生沉淪社會底層,老來一貧如洗。政府以高地價政策對市民築起牢不可破的規範──人不突破自己,便會被高地價拋離,聰明才智體力的價值則愈來愈低。但突破的回報是甚麼?可能只是每月準時償還樓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如是。
在演藝領域能突破者,只屬鳳毛麟角,未能圓夢者又可如何?當踏實的文員、司機、教師、記者、醫生,然後公餘醉心藝術為何行不通?原因很簡單,香港人若不持續捍衞,一生積蓄瞬間便有被高地價掏空之虞。
是故,不懂投資者被迫投資,不願買樓者被迫買樓,不幸賠本或淪為負資產,平白把十年八載,甚至終生勞動力奉送投機大鱷、地產商。港人勞役終生,還有容得下半點藝術修為的空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