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依麗被控盜法團通告

【本報訊】早前參選立法會補選落敗的地產顧問林依麗,涉嫌夥男同事三度偷竊一所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通告,此外,林在要求查看保安員證件不果後,虛報遭對方非禮,事後她和男同事均被起訴盜竊等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另涉虛報遭保安非禮

女被告林依麗(五十一歲)被控三項盜竊和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男被告何家權(廿二歲)則被控一項盜竊。控罪指林在今年一月廿四日和四月十日,三度於油麻地富裕臺地下偷去三張屬該處業主立案法團的通告;另在四月三日於上址,向警方虛報遭保安員陳偉光非禮;而何則被控在今年一月廿四日於上址偷去一張通告。

保安員陳偉光作供指,四月三日晚上八時,在A座地下見到女被告用手機拍攝壁報板資料後離開,陳其後走到B座,女被告突出現要求陳將大閘匙卡交出,陳翻查紀錄指匙卡已給她,故拒絕再給,女被告發難要他出示保安證,陳拒絕後,女被告報警指稱「有人非禮佢」,陳當時聞言後指二人根本無身體接觸「使唔使玩到咁大」。警方到場翻查錄影帶後帶走女被告。

而控辯同意案情則指,女被告是上址A座某單位業主,她亦常與男被告帶客戶上門「睇樓」。而她在今年一月廿四日晚,指稱A座大堂一張通告有問題遂報警,警員到場後她將該通告撕下收起,又指示男被告到B座取下通告給她;至四月十日她又因不滿大堂的一張通告而再取走。

案件編號:KCCC 178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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