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城牌火腿豬肉罐頭被驗出含有水銀需要回收,事件再次顯露本港回收問題食品的程序混亂,保障消費者權益未盡完備。即使食物及衞生局去年在法例中加入回收及禁售條文,惟消費者能否獲「原銀奉還」仍由代理商決定,有立法會議員形容本港回收退款安排落後,不過若要立法規管必會遇到極大阻力與爭議。
依靠入口食品為主的香港一直受問題食品輸入困擾,因三聚氰胺奶品及餅乾催化而成的食物回收及禁止輸入條文於去年經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生效,不過,由條例生效前的回收奶品至今次回收水銀火腿豬肉,有關方面大多要求消費者憑單退貨,部分甚至只接受貨換貨而不接受退款,購得問題食品本已「一肚氣」的消費者變得無助。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成員王國興指,當局目前有權向懷疑有問題的食品發出下架、回收及銷毀指令,不過即使《食物安全條例》日後全面生效,消費者亦不能保證可獲現金退款,他批評本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例落後,但亦無奈指要立法不易:「好多低下階層當罐頭係主菜,貨換貨等於逼佢哋食啲無信心嘅食物,但要立法規定退現金一定有爭議。」消費者委員會則認為商界在回收時應多顧及消費者立場,但不評論個別產品回收安排。
至於多名市民投訴長城牌火腿豬肉回收熱線昨長期轉駁至電話錄音系統,經銷商遠大貿易有限公司營業經理藍寶珍無奈地表示,單是截至昨午已收到逾百個查詢電話,公司雖已派出四名同事接聽,但仍應接不暇出現「爆線」情況,她希望消費者能夠見諒及耐心等候。除遠大外,本港出售的長城牌火腿豬肉亦有由金龍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該公司指受事件拖累,昨亦接獲近十個市民致電查詢,金龍食品重申今次水銀事件不涉該公司經銷的「白豬仔」產品,消費者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