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邨公用地方照明耗電量佔公用設施總耗電量近一半,房屋署聲稱透過改善照明設計,公屋公用地已取得可觀節能成效,但原來公屋○八年底起陸續轉用較慳電的T5光管,及將照明光度改為有人使用時才會調高後,每幢公屋大廈的估計照明耗電量卻不跌反升,升幅更達逾兩成。多個環保團體質疑公屋照明節能系統效率欠佳。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下周一討論公屋住宅大廈公用地方照明系統設計,房署提交委員會文件指出,自○八年底於新建公屋採納新照明控制系統,公用地方的照明光度只會在有使用者進入區域或按下控制鈕才增加,日常則維持在較低水平以節約能源,公屋地下大堂、機房及管理處亦由T8光管改用較慳電的T5光管,聲言「過往數十年間已為公屋公用地方取得可觀節能成效」。
不過,文件附表提及每幢大廈的照明耗電量,以同屬四十層高、設八百單位的十字型住宅大廈推算,○九年起估計為廿六萬五千千瓦小時,較○三至○八年間仍使用T8光管時的廿一萬七千千瓦小時高出逾兩成二(見表),但文件卻對耗電量上升的原因隻字不提。
房署發言人昨拒絕解釋原因,稱將於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議員解釋。委員會主席王國興不滿文件「唔清唔楚」,強調局方若無合理解釋必不會罷休。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坦言,難以理解耗電量何以大幅上升,因理論上改用T5光管後可節省兩至三成電力,估計當局可能是為符合新的無障礙通道照明標準或其他原因增加了照明位置,令整體耗電量上升。但他認為當局若有正當理由毋須「收收埋埋」,質疑當中別有內情。
環保觸覺項目經理何嘉寶亦認為,耗電量上升或與公屋照明節能系統效率欠佳或不必要地增加照明設施有關,該會近年就接獲不少公屋居民投訴樓梯有人經過時「變得太光」,擔心當局低調處理相關數據而議員又「睇漏眼」並未發現,隨時令問題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