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跳繩代表隊前總教練鄭子廚,去年七月帶隊參加首次在本港舉行的「第五屆亞洲跳繩賽」時,疑在中文大學的舍堂內與十三歲參賽男童單獨共處時,涉嫌替該名男童手淫,結果被警方拘捕控以一項非禮罪名。案件原定昨日在粉嶺法院開審,惟控方表明被告事發後曾透過互聯網與事主聯絡,內容涉及本案發生的情況,裁判官遂將案押後,以待控方準備有關證明文件。
報稱教練的廿八歲被告鄭子廚,無案底,昨否認一項非禮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廿五日在沙田香港中文大學國際生舍堂內非禮男童X。中國香港跳繩總會發言人昨回應本報時指,鑑於本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予置評,另外該會於事發後已停止被告的教練職務。
蓄短髮的被告昨日獲多名親友及一批年輕人到庭旁聽支持,他亦一身運動衫裝束到庭,更身穿印有香港花式跳繩隊Skipper'z的運動外套,全程表現鎮定。他又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由於腳患需要更換座椅。
控方昨表示,涉案男童X只得十三歲,於去年七月廿三日至廿七日期間,他與四十名人士參加為期五日的「亞洲跳繩賽」。控方稱,除X會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外,亦會傳召X的母親及另一名接獲投訴的跳繩教練作供,且會播放X的會面影帶。辯方則表明除被告外,亦會傳召一名十四歲的參賽男童作證。據悉,案發時是香港跳繩代表隊總教練的被告,在案發日與X單獨共處時,涉嫌曾替X手淫。警方同年九月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本案昨日審訊時可謂一波三折,當控方宣讀控罪書及部分案情完畢後,裁判官突然指認識與X進行會面錄影的社工,更表示「呢位朋友都幾熟」,故此裁判官即時將非禮案件轉交另一名裁判官處理。
惟控方於「換官」後,向法庭指被告與X於案發後曾透過互聯網工具msn對話,有關內容涉及本案發生的情況,故要求將之呈堂,又申請將案押後以待準備有關電腦證明書。辯方即時反對,指本案已第二次延期審理,除對X不公平外,被告的精神壓力亦難以彌補。
裁判官最後鑑於要有全面證供才能達致公正的判決,故准控方押後以備有關電腦證明書,惟提醒控方「今次係最後一次」,遂將案件押後六月廿八及廿九日續審,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FLCC 23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