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不滿《南早》冷待

【本報訊】上月曾在報章頭版將國家主席胡錦濤寫成「President Hu Jintao(胡佳)」的《南華早報》,位於大埔工業邨的總社爆出刑毀事件。一名中年英籍南亞裔商人與胞弟鬧翻後,顛沛流離及身無分文,故到《南早》總社要求職員替他聯絡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協助,惟未獲受理外,保安更欲向他施用暴力,結果被告涉嫌刑毀物品而遭警方拘控,他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名,收押候判。

裁判官基於精神報告建議被告須收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三個月接受治療,惟被告卻自稱沒有精神病,遂下令將案押後至五月十九日再訊,以待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了解被告之精神狀況,被告期間須收押小欖看管。

四十二歲被告Naseeruddin,報稱無業及英國籍,被控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在大埔工業邨南華早報中心地下大堂損壞報館的一個垃圾桶、一部電子探熱針及一部消毒機,共值一千九百元。被告昨操流利廣東話應訊。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未婚的被告乃貿易商人,月入八千元,他聲稱沒有精神病。辯方解釋,被告案發時與胞弟在家爭執,於是離家,由於身無分文,曾致電警方要求協助,惟沒有受理。

尋求協助「無人理佢」

辯方又指,被告到過大埔一公園後,再到南華早報中心,盼該處職員能代為聯絡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協助,惟「無人理佢」,警方抵達現場後,保安更欲向他施用暴力,被告於是擲物阻止。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前一晚十一時十六分已到達南華早報中心,之後一直逗留在上址,直至案發日早上八時,被告突然大吵大嚷,又將上述物品擲地毀壞,保安員遂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FLCC 87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