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申請律政司檢控官職位時隱瞞盜竊案底而遭革職的前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於○一及○八年兩度涉嫌干犯店舖盜竊,但都獲律政司「放生」不提證供起訴。她於今年初涉嫌再於超市偷零食,律政司今次不再先擒後縱,案件定於五月廿七日開審。
現年五十二歲的區婉華,報稱任職文員。她被控於今年一月十五日,在北角新都城大廈的惠康超市內,偷竊一包花生酥,價值廿三元八角。
雖然控方早已表明會堅持起訴她,但她仍不放棄,提交她的精神科報告,要求律政司再作考慮。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度提堂,控方表示會繼續起訴。她聞言後否認控罪,案件排期下月開審。
案件編號:ESCC 35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