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積犯潛逃法官控方鬥卸

警方揭發毒販將近千萬元的可卡因混進可可粉內偷運入境,警方暗中「偷龍轉鳳」取走可卡因化驗,並以梳打粉冒充可卡因引毒販現身,拘捕四人,昨成功將他們四人入罪,但可惜其中兩名被告早於本周一審訊期間已棄保潛逃。主審女法官在控方讀出其中一名潛逃被告有纍纍十次案底後,有感而發向控方指應一早撤銷其擔保,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負責案件的警務人員,在庭外被問到有被告棄保潛逃一事時表示,警方其實一直反對讓眾被告擔保外出,但當案件於裁判法院提堂時,裁判官仍准被告擔保外出。

四名男被告依次為陳柱良、吳浩賢、許耀武、嚴志豪(二十二至四十四歲),他們雖然一同報稱無業,但是次被告是大理石店少東。

他們被控在去年二月十六日,聯同其他人企圖販運一批重約十公斤、內含六點六公斤可卡因的粉狀物體。

案件早前在高院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首、次被告罪成,並一致裁定已棄保潛逃的第三及第四被告罪成。

第四被告有10次案底

第三被告沒有前科,第四被告則案底纍纍,自九二年至○九年期間,分別有爆竊、非禮、非禮男子、企圖搶劫、自稱黑社會、醉駕、襲擊及藏毒等十次案底。

他們最初一直依時出席聆訊,但由本周一起卻突然棄保潛逃,法官已頒下通緝令及充公他們的保釋金。

案件其後在第三及第四被告缺席的情況下繼續進行,但第三及第四被告的律師則仍以他們代表律師身份向法官陳詞。

案情透露,涉案毒品來自荷蘭阿姆斯特丹,裝載於一個報稱為可可粉的貨箱內,並於去年二月十六日上午經空運抵達赤鱲角機場。

警方毒品調查科開箱檢查時,發現內藏可疑粉末,於是不動聲色,取走該些可疑粉末化驗,然後用梳打粉「頂包」放回貨箱,將貨箱封好,等候毒販提貨。警方一直秘密跟蹤毒販,其後採取行動拘捕四名被告。

案件編號:HCCC 263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