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自幼喪父,與母親相依為命,但升中後不知自愛,加入黑社會並染上吸毒惡習,其後母親發現兒子帶毒回家,經內心掙扎後決定報警大義滅親,律師昨為被告求情時,一名疑似女親友一直飲泣,場面叫人心酸。青年昨在高院原訟庭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決定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將案押後到四月十九日判刑。
被告王浩榮,報稱案發時在酒吧工作,剛於兩周前度過十七歲生日。其背景資料顯示,他在三歲喪父,一直與現年四十八歲、在超市工作的母親同住荔景邨,十二歲讀中一時便開始「跟大佬」,並染上可卡因毒癮,之後在中二輟學,曾做過廚工助理和送外賣工作。到○七年因傷人罪,被判入教導所服刑。
案情透露,去年八月十六日凌晨,被告返家將一包東西放進床頭櫃,然後外出,被其母與男友發覺。查看下發現懷疑毒品及包裝工具,於是報警,並在同日早上帶警察返家拘捕被告。事後被告供稱,是一名叫「阿忠」的朋友,提供毒品給他售賣,他準備把其中小部分留來自用。涉案毒品經化驗後,證實為四十一克俗稱K仔的氯胺酮和卅一克可卡因,總值七萬九千多元。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讀出被告母親為子求情的信件,剖白她大義滅親的複雜心情。她在信中表示,當發現兒子藏有毒品時,心裏面對兩難處境,最後為免毒品流出市面為害人間,掙扎良久後終決定報警,但始終感到痛心。她又指自己長期患病,希望法官能給予兒子機會改過自新。被告自己亦有寫信給法庭,表示對母親的支持深表感激,會以今次事件為鑑,以後會改過不再重犯。
求情期間他一直垂頭,未有向公眾席張望,而公眾席上卻來了四、五名疑似被告親人的男女旁聽,當律師求情時,其中一名女士更一直飲泣,場面叫人心酸。
法官在聽取求情後表示,因被告年紀尚輕,故決定先為他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不過他強調,本案罪行嚴重,涉案毒品分量,可判處四至八年監禁,因此不會因被告年幼而判處監禁以外的刑罰。
案件編號:HCCC 3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