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門清淨地爆出爭產風波並要訴諸法庭定奪。大嶼山名剎蓮池寺第二任住持圓行法師廿年前圓寂後,留下接近三千萬元遺產,原意用作成立信託基金弘揚佛教,卻因產權問題未解決,法師遺願至今未能達成。其弟子經多年爭論後已就大部分遺產達成協議,惟其中一名女弟子聲稱,法師保險箱內一批黃金及玉器屬她所有,要求將之剔出遺產之外。高院昨開庭審理其申請,法官聽取女弟子作供後將案押後判決。
圓行法師於一九八九年圓寂,留下港幣及外幣存款約值二千六百多萬元,另他持有的兩個集友銀行保險箱,收藏了約值卅多萬元港幣及外幣現金、一批金幣及最少十二條千足金條、以及最少六件玉器。他在圓寂前一年授權弟子吳紹烱(即澳門佛教總會副會長願烱法師)、周志明、高愛慈、以及另兩名現已離世的弟子處理存款及保險箱內財物,用以成立信託基金弘揚佛教。
雖然願烱、周志明及高愛慈已同意將佔遺產大部分的存款加入信託基金內,但高聲稱保險箱內之財物乃法師贈予她和其妹妹的禮物,遂引起今次聆訊。對於高的申請,代表願烱及周的律師表示會保持中立,但要求高提出證據。五十一歲的高愛慈無聘請律師,昨親自陳詞,她以「師公」稱呼圓行法師,並透露她七歲時與妹妹被師公收養,自小幫忙打理北角錦屏街的佛堂,除零用錢外並無薪金。她指師公生前為人看風水,收到酬勞便會買金。至圓寂前,師公間中會跟她和妹妹說,會把那些金送給她們,但「乖就有,唔乖就冇」。據她理解,師公意思是會照顧她們一世,有食有住。她把師公的戒牒交法官審閱,但法官閱後認為無助斷案。
代表願烱及周志明的大律師盤問高時指,圓行法師七三年已為其遺願立下遺囑,訂明只將一萬港元加五百美元留給高。此外,如保險箱財物確是師公饋贈,為何師公在授權五名弟子共同處理時,高未提出反對?高回應稱,那是師公意願,故無提異議。但她又稱當時「我想報警添呀!」她雖同意遺囑條文,但認為該遺囑年代久遠,「依家攞出嚟對我兩姊妹唔公平,我唔服」。
圓行法師這筆巨額遺產以往已引起另一場官司。法師圓寂後,他另一弟子葉德征獲委為遺產承辦人,葉九四年入稟控告願烱、周及高,指他們違反誠信,要求法庭頒令存款及保險箱財物為遺產一部分。但葉其後無繼續程序,至○三年離世,案件則於○八年剔除。願烱及周之後為管理信託基金,入稟向法庭尋求指引。其實雙方除對保險箱財物有分歧外,關於成立信託無異議。雙方同意將信託財產暫交律師保管,待保險箱財物問題澄清後,便會把財物一次過將之捐贈予香港大學佛學中心的信託基金。 案件編號:HCMP 1122/2008